1997年社会福利中心经中编办批准正式成立,主要职能是:为全国民政福利企业、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咨询、人员培训、项目合作服务;宣传、推广福利企业、事业单位技术创新成果;为部机关会议、国内外交流活动提供服务;为全国民政系统来京人员提供服务;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搞好经营创收活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完成部机关交办的各项任务。自成立以来,社会福利中心经历了四个阶段:
1998年-2001年 基础建设阶段
完成了一期工程项目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确立了“服务民政”的理念和“团结协作、艰苦创业、科学管理、争创一流”的团队精神,组建队伍、建章立制,完善了服务设施,健全了服务功能。
2002年-2003年 探索改革阶段
围绕“既为民政事业服好务、又适应市场经济挑战,引进科学管理、创造良好效益”的主题,经部党组研究决定,对福利中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改革,中民大厦实行委托管理,为实现行业管理和进入行业市场竞争奠定了基础。
2004年-2006年 深化改革阶段
社会福利中心进一步强化“为社会福利事业拓展搭建服务平台”的理念,在工作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部党组决定对中民大厦实行自我管理,进行总经理竞聘上岗,严格实行经营目标量化考核。在部领导和部监管会指导下,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2004年完成了行业评星定级工作;2005年完成了资产核定工作;中民大厦2004、2005、2006年均超额完成经营指标,经济效益逐年提高。
2007年至今 体制转轨阶段
2007年经民政部党组决定,恢复社会福利中心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能,由接待性经营实体,向公益性事业单位转轨。社会福利中心的职能转变后,其工作角色定位就是服务。对上配合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开展工作,为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对全国社会福利事业的宏观管理工作做好配套服务,提供人力、物力支持;对下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社会福利、救助管理机构服务,在人才培训、经验推广、信息沟通、规范管理等方面提供服务,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在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中,通过有效服务,切实发挥作用。 |